各学院(部):
依据“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根据学校总体工作部署,4月中下旬,教学质管办和教务处将联合开展学院(部)审核评估自评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检查目的
严格审核、把脉问诊、查漏补缺
检验各学院(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准备情况,对准备工作把脉问诊、查缺补漏,以扎实的工作基础迎接教育部11月对我校开展的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二、自评检查内容
(一)定位与目标:各专业培养目标与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的契合度,教师和学生对专业培养目标的知晓与认可程度;学院重视本科教学的政策、举措;专业培养目标的制定、修订、执行情况。
(二)师资队伍:各专业师资队伍的数量与结构是否满足人才培养需求,发展趋势是否良好;保障教师教学投入的机制、措施及执行情况;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学院(专业)教师教学交流研讨培训的制度,平台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三)教学资源与培养过程:实验(实践)设施是否满足实验(实践)教学需要,高水平研究基地能否接纳本科生培养;专业建设规划及执行情况,专业教育改革的部署与推进情况,教学方式改革的推进情况,实践教学的组织、实施的规范情况与效率;课程建设规划与执行,课程数量与质量是否满足人才培养需要,开拓社会资源协调开展人才培养情况;课程信息化建设的现状与资源利用情况。
(四)学风与学习效果:教师的教风与学生的课堂表现,第二课堂开展情况,学风建设的举措及效果,学生指导服务体系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五)质量监控:学校教学质量监控部门和教务管理部门反馈的教学质量问题,是否采取了改进措施,效果如何。学院教学质量的监控、评价持续改进机制的建设与运行状况。
三、自评检查形式
(一)看课听课:通过实地看课听课了解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方法、教学内容与教学状态,学生的出勤情况、听课状态,师生互动等。
(二)教学文档调阅:对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试卷、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实验(实习)报告等教学文档进行审阅,泛读精读相结合,总体把握学院的教学状况和管理水平。
(三)教师学生代表座谈:根据自评检查需要,随机邀请教师、学生或管理人员访谈和座谈。
(四)现场考察:现场考察实验室和校内实践基地。
(五)结果反馈:专家组依据考察情况,形成写实性记录与总结;教务处、督导办汇总整理后向学院反馈,作为自评整改的依据。
四、时间安排
4月25日—5月13日,具体工作安排由各检查组自行拟定并与被检查学院商得一致,专家组分组安排另行通知各单位。
五、对学院(部)的要求
(一)此次自评检查工作是接受教育部审核评估前很关键的一次自查自纠机会,各学院(部)在自评检查期间,要密切配合专家工作,提供工作场所,主动提供各项自评材料和支撑文件,不回避问题,不粉饰成绩,以正确心态开展审核评估准备工作。
(二)专家在学院(部)工作期间,学院不需要集中汇报,专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接受学院迎来送往和工作宴请。
教学质管办 教务处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