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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公安厅警卫局

发布时间:2013-12-06     字体:[增加 减小]
                                                                             湖南省公安厅警卫局

访问数:339 发布人:就业指导中心 发布时间:2013-12-05 举办时间:2013-12-07 14:30 举办地点:东院教一楼202教室

湖南省公安厅警卫局2014年度接收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简章

湖南省公安厅警卫局隶属于湖南省公安厅,为正师级建制公安现役部队,主要负责来我省视察活动的党和国家领导人、来访外国政要以及重要会议、大型活动安全的警卫工作。为进一步完善警卫干部队伍专业结构,提高文化素质,更好促进新时期警卫工作,拟继续接收有志于公安警卫事业的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

一、 接收数量与专业

    2014年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10名(男),重点接收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高校毕业生。专业分别为:汉语言文学、新闻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心理学、会计学、审计、英语、档案管理、文秘等。

二、接收对象

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已顺利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书,政治合格,志愿献身公安警卫事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年龄及身体要求

本科生年龄在24周岁,硕士研究生在29岁(截止2014年8月31日)以下。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6,身高不低于1.78米。

四、接收程序

接收程序为:报名-初选审定-知识能力考试-政治审查-心理测试-体能测试-体检-面试-签订就业协议。

五、报名要求

符合接收条件、服从组织分配,并志愿到湖南省公安厅警卫局基层工作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向湖南省公安厅警卫局政治处邮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表和成绩单(报名表附后),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贺警官 电话:0731-82270696、13907319160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湘汇大厦 湖南省公安厅警卫局政治处 (邮编:41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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